2008年起福建中考必考三个体育项目
来源:中国教育报    加入时间:2008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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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,从2008年开始,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全面实施,中考升学必须参加三个体育项目的考试,其成绩以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或实分制形式呈现。   该省规定,全省所有参加毕业升学(即报考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)考试的初中毕业生(含应、往届)都必须参加体育考试,考试内容为初中毕业时身体素质、运动能力测试,考试项目设置分必考类与选择类。其中,必考类为50米跑或100米跑;选择类有1000米跑(男)、800米跑(女)、立定跳远、一分钟跳绳、实心球、一分钟仰卧起坐、篮球运球、排球垫球等。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增加考试项目。   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。三个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考试前三个月公布。各地中招升学体育考试时间应在4月1日至5月30日之间进行。评分标准按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规定的评分标准,考试必须当场亮分。    福建对免考、缓考作出特别规定,凡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,经有关部门核准,可以免考,其招生录取办法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。(本报记者 龙超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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